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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为乔)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杨为乔先生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关心公司生产和经营状况,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并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在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满6年,董事会也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股东会选举更换了3名新的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1年任职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杨为乔633002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律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能够提前阅读、审查、询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三、2021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2021年3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2. 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 3. 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 4.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5. 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 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 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12.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4月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2.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8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控运行情况进行认真而细致的了解,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以及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等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正确履职,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水平。各专门委员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其中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公司2021年度任职期间召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2次。对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罗开放进行资格审查;对董事会提名的黄风林、牟宇红、刘希章3名独立董事进行资格审查。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任职期间,参加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5次。听取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并通过了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事前安排、事中沟通和事后审核,提出审计建议;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对2020年度审计工作予以总结和评价,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审计核查;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进行了审查;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六、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2021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了 2021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自律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自觉地遵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自律。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项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的商机、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保密,未利用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

上买卖公司股票获利。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充分关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资金往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

4、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九、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最后,本人对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1年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六年多以来,有幸参与、见证兴化股份的成长发展,深感荣光,祝兴化股份前程似锦,兴旺发达!

独立董事:杨为乔

2022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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