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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沧州明珠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

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芜湖市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7亿元人民币,主要投资建设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2条,用于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生产。该项目资金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公司目前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年产能3.9亿平方米(含在建产能2亿平方米),本项目及在建产能建设完工达产后,公司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年产能为5.9亿平方米。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10月21日由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投资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2、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8N90XH0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夏燕良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成立日期:2021年09月30日营业期限:长期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 8050 室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新建“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项目主要包含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2条、涂布线、生产车间、仓库等建筑

3、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芜湖市

4、项目投资总金额:7亿元人民币

5、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6、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7、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系公司对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投资扩产,有利于提高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规模效应和市场占有率,增强行业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

本次投资目的主要系公司扩大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产能,进一步提高

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规模效应和市场占有率,增强行业竞争力。该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资金是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投资的风险

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建设可能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设完成或达产等风险。公司将加强风险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本对外投资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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