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现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上午12: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现场投票表决董事六名,通讯表决董事三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分别是迟国敬、李林、陆宇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030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0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031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的合理性说明详见2020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