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2020年8月27日上午11: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付洪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60.42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