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2019年8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付洪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