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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4-01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业务基本情况:为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基于套期保值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并严守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5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严禁使用任何带有投机目的或性质的外汇衍生产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产品出口和原料进口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近年来开展经营所需大宗原材料采购进口比例较高,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经营性外币负债,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通过金融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金融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是紧密相关的,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额度及期限: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5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3、交易对象及方式: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为外汇汇率、本外币利率。拟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场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或以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的要求。

5、流动性安排: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

依据相关规定,本次金融衍生品投资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资信较强、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金融工具的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的规范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或各商业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为决策机构,授权总经理批准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及交易业务,明确财务部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审计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管理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品投资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符合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长江保荐对沧州明珠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沧州明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沧州明珠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长江保荐关于公司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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