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
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35号)
之答复
中兴华报字(2021)第02006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由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宝股份”)转来的贵部《关于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35号)已收悉,根据贵部的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会计师”)对贵部在年报问询函中提出的需要我们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问题2:年报显示,你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已对控股子公司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证照、财务、资产等失去控制,截至年报披露日一卡易仍处于失控状态。你公司于报告期末对收购一卡易形成的无形资产和商誉分别计提减值准备5,619.83万元和5,251.45万元,导致你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仅为172.44万元,同比下降98.01%。
(2)你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称拟自2021年1月1日开始不再将一卡易纳入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请你公司结合一卡易失控事项发生及进展,说明你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一卡易剔出合并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报表的基础相关规定,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根据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要求,一卡易应当于4月初向上市公司提交上一季度财务资料及经营数据等,但由于一卡易原财务经理等被原管理层单方面开除,一卡易董事长、财务总监等无法进入
一卡易办公场所并正常履职,上市公司自一季度开始,无法取得一卡易财务完整的财务资料及相关经营数据,无法掌握一卡易实际运营情况、面临的风险等信息,无法依据所掌握信息保证一卡易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决议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将一卡易纳入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师意见:
我们实施了核查程序,综合恒宝股份在年报问询函回复中所述:
(1)2021年1月14日起恒宝股份一度在一卡易董事会中不再占有多数席位;后虽恢复至占有多数席位,但一直未能形成可执行的有效决议。
(2)现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未掌握公司及子公司全部印章、证照、网站平台、财务资料、业务经营资料等,无法参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无法正常履职。
(3)代表其他股东利益的管理层成员拒绝与新任管理层进行工作交接,仍控制着一卡易的经营活动,新任管理层无法掌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正常履职。
(4)恒宝股份无法获取一卡易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真实、完整及有效的财务数据。
我们认为,恒宝股份对一卡易已失去控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起不再将一卡易纳入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你公司在《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中披露,因近年来一卡易经营业绩持续下滑,同时由于一卡易近期发生的失控事实,一卡易相关资产组存在较大幅度减值风险。请你公司说明一卡易失控事项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可调整事项,一卡易相关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值损失计入2020年度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减值损失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公司回复:
①一卡易失控事项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可调整事项
公司于2015年7月完成对一卡易的收购,取得其45.66%股权,并于2015年7月起至2020年将一卡易股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基于以下情况,公司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一卡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2020年12月31日)不存在对一卡易的失控情况,2021年发生的一卡易失控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a.2020年度,上市公司持有一卡易51.102%股权,在一卡易股东大会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b.2020年度,一卡易管理层对一卡易的治理层负责,向治理层汇报,上市公司能通过一卡易的治理层影响一卡易的投资及经营决策等;能实际掌握一卡易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及经营目标。
c.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一卡易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共7名,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中占据4个席位,一卡易的董事长由上市公司委派。
d.一卡易财务总监由上市公司委派,委派的财务总监能正常履职,上市公司能及时了解掌握一卡易的财务资料、资产状况及面临的风险等信息。
②一卡易相关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值损失计入2020年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准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一卡易主要从事SaaS模式的会员管理系统,近年来一卡易经营业绩持续下滑,同时由于一卡易失控事实,公司已无法控制一卡易的财务管控和经营决策,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并实施控制,一卡易相关资产组存在较大幅度减值风险。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a.一卡易相关商誉的减值测试过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不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 62,863,967.48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 177,876,114.72 |
项目
项目 | 金额 |
未来可收回金额 | 7,150,000.00 |
减值损失 | 170,726,114.72 |
其中:商誉减值损失 | 115,012,147.24 |
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金额 | 52,514,546.43 |
公司对收购一卡易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确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对一卡易失去控制的影响,假设在现实情况下,如果公司继续持有一卡易股份股权,不考虑后续投入更多资源,至多维持2020年的收益水平;公司采用的税后折现率为10.96%。通过测算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7,150,000.00元,小于资产组账面价值177,876,114.72元,公司收购一卡易资产组形成的商誉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5,012,147.2元,归属于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为52,514,546.43元。
b.一卡易相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 60,300,000.00 |
未来可收回金额 | 4,101,700.00 |
减值损失 | 56,198,300.00 |
公司对一卡易相关的技术类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商标及域名采用成本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技术类无形资产减值测试采用收益法,用无形资产创造的现金流的折现价值来确定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公司充分考虑了对一卡易失去控制的影响,假设在现实情况下,如果公司继续持有一卡易股份股权,不考虑后续投入更多资源,至多维持2020年的收益水平,税前折现率为13.95%。通过上述模型进行测算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为4,084,200.00元。
商标及域名减值测试采用成本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为17,500.00元。
公司与一卡易相关的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合计为4,101,700.00元,小于账面价值60,300,000.00元,一卡易相关无形资产本期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6,198,300.00元。
会计师意见:
1、我们实施了核查程序,认为一卡易失控事项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可调整事项。
2、我们实施了核查程序,认为一卡易相关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值损失计入2020年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准确。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及评价恒宝股份与商誉减值测试、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商誉及无形资产原值形成的原始依据。
(3)获取并复核恒宝股份管理层评价商誉、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所依据的资料,考虑恒宝股份管理层评价减值迹象存在的恰当性和完整性。
(4)利用外部评估专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评估,并评价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估值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的相关性和合理性,工作结果或结论与其他审计证据的一致性,估值专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设和方法,评价这些假设和方法在具体情况下的相关性和合理性,分析利用专家工作进行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5)邀请估值专家与审计团队共同对商誉减值测试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方法、计算过程、关键参数合理性、折现率等进行复核。
(6)重新计算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与包括商誉在内的可辨认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核实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准确性。重新计算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核实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2、问题3: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7,033.67万元,同比增长
23.40%,坏账准备账面余额2,127.04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12.49%,与2019年末基本持平。账龄在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045.44万元,同比增长
60.43%。
(2)请你公司结合经营情况、客户偿债能力等,详细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客户信用等级与整个存续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以确定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客户行业、性质不同分为金融卡客户I、金融卡客户II、通信卡客户I、通信卡客户II、模块封装客户、其他客户六类组合,制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应收账款分组
应收账款分组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金融卡客户I | 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已上市股份制银行、社保卡结算中心 | 0.50% | 50.00% | 70.00% | 100.00% |
金融卡客户II | 其他金融客户 | 1.00% | 50.00% | 70.00% | 100.00% |
通信卡客户I | 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 | 0.50% | 50.00% | 70.00% | 100.00% |
通信卡客户II | 其他通信客户 | 1.00% | 50.00% | 70.00% | 100.00% |
模块封装客户 | 模块加工业务客户 | 1.00% | 50.00% | 70.00% | 100.00% |
其他 | 1.00% | 50.00% | 70.00% | 100.00%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预计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145,528,666.49 | 85.44% | 1,209,537.10 | 0.83% |
1至2年 | 4,353,628.88 | 2.56% | 2,176,814.49 | 50.00% |
2至3年 | 8,567,779.39 | 5.03% | 5,997,445.55 | 70.00% |
3年以上 | 11,886,607.70 | 6.98% | 11,886,607.70 | 100.00% |
合计 | 170,336,682.46 | 100.00% | 21,270,404.84 | 12.49%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应收账款大部分集中在1年以内,且1年以内坏账准备计提比率较低,这主要是由公司的信用政策和回款情况决定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制卡业务、特种物联网业务、模块加工业务、网络版会员软件业务、电子智能支付设备业务、票证业务等六大类。其中制卡业务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约80%,主要客户群体为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社保卡结算中心等,客户群体普遍具有资信状况高、偿债能力强、但内部付款流程较为繁
琐且结算周期较长的特征。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期通常为1-6个月,社保卡结算中心信用期通常为6个月,针对长期客户会适当放宽信用期。各类客户基本都能够在信用期内支付货款,根据公司历史回款情况,公司极少出现坏账情况。
公司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小,与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相符;前期公司很少单项计提坏账或者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较少发生坏账损失的事实。
截止2021年6月7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回款金额 | 回款比例 |
应收账款 | 170,336,682.46 | 103,433,482.02 | 60.72% |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良好,未发生无法收回的款项,产生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故本公司认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合理,本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会计师意见:
我们实施了核查程序,认为恒宝股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对于按照预期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评价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并复核应收款项的账龄。
(2)获取恒宝股份编制的坏账准备计提明细表,复核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3)执行应收款项函证程序和期后回款检查,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问题4: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2.56亿元,同比增长22.05%,主要系原材料账面余额由0.29亿元增加至0.81亿元,同比增长178.84%。请你公司结合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在手订单情况等,详细说明原材料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原材料是否专用于特种物联网业务,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0.52亿元,同比下降31.48%,如特种物联网业务按照2019年度同口径总额法确认收入4.96亿元,则报告期营业收入14.88亿元,
同比下降3.08%,公司营业收入同比略有下降。
经核查,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约410笔,不含税金额约0.74亿元,按工业产品(扣除特种物联网业务)毛利率25%和原材料占比88%测算,公司应持有原材料0.49亿元。2020年下半年我国新冠疫情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但考虑2021年初新冠疫情可能存在反弹导致供货不稳定的情况,公司管理层结合在手订单和材料供货市场情况进行了分析和风险评估,对芯片、模块、PVC和条带等主要材料增加适当储备来应对供货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模块、PVC和条带等用于制卡类、模块类及票证类业务的原材料,无用于特种物联网业务的原材料。
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构成: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537,315.03 | 3,381,133.44 | 318,978.92 | 8,599,469.55 | ||
库存商品 | 1,985,697.73 | 722,913.07 | 223,303.13 | 2,485,307.67 | ||
合计 | 7,523,012.76 | 4,104,046.51 | 542,282.05 | 11,084,777.22 |
根据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0年末,原材料账面余额8,100.87万元,对期末原材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020年度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8.11万元,主要为生产备货的芯片。因客户市场需求发生变化,部分备货用芯片已无生产利用价值。
2020年末,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4,430.28万元,对期末库存商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库存商品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有订单合同的库存商品,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持有库存商品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对一般销售价格取最近2个月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作为一般销售价格;对最近2个月无销售同类产品的,以产品的估计售价为一般销售价格。2020年度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2.29万元,主要系部分制卡类产品因客户需求发生变化,不再执行合同,对相应产品计提跌价准备。
2020年末,在产品账面余额2,983.44万元,对在产品未进行计提跌价准备。公司的销售的产品为定制化产品,采用订单式生产销售模式。期末在产品系为执行客户订单合同,还未完工入库的在制品。在产品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公司在产品进行的可变现净值测试,其可变现净值高于在产品成本,因此无需对公司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已充分反映存货整体质量,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合理的。
会计师意见:
我们实施了核查程序,认为恒宝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恒宝股份与存货减值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2)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检查期末存货的状况。
(3)取得恒宝股份存货的期末库龄清单,结合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4)获取恒宝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是否按照恒宝股份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出库单明细,核实存货的实际售价与预计售价的差异,分析预计售价的合理性。
4、问题5: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净利润172.44万元。年报显示,你公司诉讼事项涉及金额1,153.80万元,报告期末未确认相关预计负债。请你公司结合诉讼事项进展,说明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准确。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72.44万元,主要是受控股子公司一卡易无形资产和商誉发生减值影响。
2020年度,公司诉讼事项涉及金额1,153.80万元,其中劳动纠纷案涉及金额153.80万元,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1,000.00万元。具体诉讼及进展情况如下: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最终裁定金额 (万元) | 诉讼(仲裁)进展 |
睢XX与恒宝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 24.00 | 9.50 | 2020年12月28日法院已出具民事调解书,2021年1月18日公司已支付9.50万元赔偿款。 |
李XX与恒宝劳动争议案 | 97.00 | 15.00 | 2021年3月16日法院已出具民事调解书,2021年3月24日公司已支付15.00万元赔偿款。 |
赵XX与恒宝劳动争议纠纷案 | 32.80 | 12.00 | 2021年5月11日法院已出具民事调解书,2021年5月22日公司已支付12.00万元赔偿款。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与恒宝《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争议案 | 1,000.00 | 否 | 2020年8月28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1年1月20日该案件第1次开庭审理,2021年5月12日第2次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已审理完毕,正在等待结果中。 |
公司谨慎核算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业务,于2017年在其他应付款中计提了委托代理费用,截止2020年末“其他应付款-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余额为8,011,207.56元。
会计师意见:
我们实施了核查程序,认为恒宝股份相关预计负债计提充分、准确,我们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获取恒宝股份提供的涉诉事项清单。
(2)向恒宝股份了解对未决诉讼和仲裁的情况和进展,获取诉讼和仲裁相关资料,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3)向恒宝股份的法律顾问发函询证,以获取法律顾问对其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未决诉讼事项的相关证据;检查其是否满足预计负债确认的条件,如是,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向恒宝股份外部律师发函询证,获取外部律师对部分涉诉事项的专业意见。
(5)检查未决诉讼涉及的经济事项在恒宝股份账面记录的情况及相关依据,结合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判断其账务处理。
5、问题6: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4.67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账面余额8.64亿元,合计13.30亿元,同比增长50.7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金额、存放地、存放类型等。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就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截至2021年6月7日,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如下表所示:
存放地点
存放地点 | 类型 | 币种 | 单位 | 金额 |
公司保险柜 | 库存现金 | 人民币 | 元 | 26,726.63 |
公司保险柜 | 库存现金 | 新元 | 新元 | 22.0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横塘分理处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65,859,674.7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横塘分理处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08,326.9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横塘分理处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30,903.5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25,724.5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 | 一般存款 | 美元 | 美元 | 457,227.7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 | 一般存款 | 美元 | 美元 | 19.6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35,063,689.1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002,181.86 |
存放地点
存放地点 | 类型 | 币种 | 单位 | 金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美元 | 美元 | 2,242,400.3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1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739,022.0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750.9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英蓝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86,416.01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7.49 |
交通银行镇江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465,887.7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979,185.7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88,317.4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西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2,123.5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9,080.3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2,641.59 |
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2,473.1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6,313,507.15 |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横塘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6,247,582.47 |
兴业银行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33,679.7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2,192.6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8,879.2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743,873.2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8,036.7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大直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227,625.7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2,656.4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3,658.86 |
光大银行北京金融街丰盛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892,355.48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花园街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6,009.22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20,701.82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3,126,183.76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685,264.4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52,021.3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50.00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508,187.8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 | 保函保证金 | 美元 | 美元 | 10,307.6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 | 保函保证金 | 人民币 | 元 | 3,059,200.00 |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横塘支行 | 保函保证金 | 人民币 | 元 | 711,370.4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丹阳支行 | 保证金 | 人民币 | 元 | 1,000,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026,437.5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二环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0,368.43 |
浦发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21,256.39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39,846.66 |
中国农业银行丹阳市支行横塘分理处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671,922.88 |
中国银行南京奥体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4,608,001.33 |
江苏省分行镇江分行丹阳支行营业部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00,894,503.42 |
存放地点
存放地点 | 类型 | 币种 | 单位 | 金额 |
中国农业银行丹阳市支行横塘分理处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50,836,820.14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杨浦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092,763.57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杨浦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0,089.91 |
兴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4,655.45 |
兴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721.2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瑞金一路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092,592.02 |
stanbic bank | 一般存款 | 美元 | 美元 | 1,290.11 |
stanbic bank | 一般存款 | 肯尼亚先令 | 先令 | 46,964.90 |
Bank Islam | 一般存款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令吉 | 9,276.60 |
OCBC | 一般存款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令吉 | 241,103.98 |
KFH | 一般存款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令吉 | 1,100.35 |
Affin bank | 一般存款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令吉 | 410.16 |
Alliance bank | 一般存款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令吉 | 190,370.17 |
dbs bank | 一般存款 | 美元 | 美元 | 906,350.85 |
dbs bank | 一般存款 | 新加坡元 | 新元 | 206,098.13 |
dbs bank | 一般存款 | 欧元 | 欧元 | 192,286.73 |
dbs bank | 一般存款 | 美元 | 美元 | 4,015,367.28 |
dbs bank | 一般存款 | 美元 | 美元 | 12,000.00 |
dbs bank | 一般存款 | 新元 | 新元 | 1,735.40 |
dbs bank | 一般存款 | 美元 | 美元 | 10,200.00 |
dbs bank | 一般存款 | 新元 | 新元 | 4,208.83 |
dbs bank | 定期存款 | 美元 | 美元 | 107,188.05 |
dbs bank | 定期存款 | 美元 | 美元 | 109,945.39 |
dbs bank | 定期存款 | 美元 | 美元 | 54,126.35 |
dbs bank | 定期存款 | 美元 | 美元 | 105,817.01 |
dbs bank | 定期存款 | 美元 | 美元 | 304,880.00 |
uob bank | 一般存款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令吉 | 860,105.00 |
北京银行华安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116,616.28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 一般存款 | 人民币 | 元 | 32,741.84 |
截至2021年6月7日,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放地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币种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金港湾瑞享12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0-10-28 | 2021-10-27 |
存放地点
存放地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币种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
兴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 兴业银行兴银理财金雪球悦享【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10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0-11-4 | 2021-11-3 |
兴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 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 | 3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0-11-17 | 2021-8-1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嘉实竞争力优选混合基金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239,846.00 | 人民币 | 2021-2-23 | 无固定期限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5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3-15 | 2021-6-1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横塘分理处 | “汇利丰”2021年第 442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3-18 | 2021-9-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横塘分理处 | “汇利丰”2021年第441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3-18 | 2021-6-11 |
中国农业银行丹阳市支行横塘分理处 | “汇利丰”2021年第471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4-15 | 2021-10-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营业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5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4-15 | 2021-7-16 |
存放地点
存放地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币种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部 |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丹阳支行 | 金港湾瑞享6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42,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5-7 | 2021-11-10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D107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2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3-25 | 2022-3-24 |
兴业银行丹阳支行 | “金雪球稳利陆陆发”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 | 5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5-14 | 2021-11-13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太平洋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祥瑞专享41号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3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5-11 | 2022-5-11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杨浦支行 | “工银同利”系列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5-14 | 2021-8-12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杨浦支行 | “工银同利”系列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5-14 | 2021-7-15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与远期受让 | 券商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5-19 | 2022-5-19 |
兴业银行丹阳支行 | “金雪球稳利陆陆发”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 | 4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5-25 | 2021-11-25 |
兴业银行丹阳支行 | “金雪球稳利季季丰”理财产品 | 固定收益类 | 1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5-25 | 2021-8-2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100,000,000.00 | 人民币 | 2021-6-7 | 2021-12-7 |
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恒宝股份2020年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实施了核查程序,截止2020年末恒宝股份货币资金余额为466,594,220.1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863,892,886.64元,恒宝股份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是真实的,我们
实施的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测试并评价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访谈恒宝股份管理层,了解恒宝股份持有较大金额货币资金的意图以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对恒宝股份经营状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分析,评价期末货币资金金额较大的合理性。
(3)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4)获取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账户实施函证,并对函证过程进行控制。
(5)获取理财产品等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并向金融证券单位实施函证。
(6)利用数据分析等技术,对比银行对账单上的收付款流水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收付款信息是否一致,对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进行双向核对。
(7)查阅理财产品相关合同及检查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减变动的相关凭证,检查其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9)检查银行交易流水的发生与相关业务发生是否真实一致,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10)对大额银行收支进行细节测试。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是否经过授权批准等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