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落实2020年度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资金贷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承兑、保函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等值人民币40,000万元。
公司拟向授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具体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授信期限 |
1 | 中国银行丹阳支行 | 20,000 | 一年 |
2 | 农业银行丹阳支行 | 20,000 | 一年 |
总 计 | 40,000 | 一年 |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综合授信机构范围及授信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的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