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2019年上半年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丁虹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推荐丁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岳修峰 蔡正华 陈雪娇

2019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