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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1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公告编号:2023-002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截至2018年10月1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未能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前述违规事项未能妥尚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10月16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冠福股份”变更为“ST冠福”,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210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根据规定自2018年11月16日起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每月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在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发生后,公司及时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并在之后选举了陈烈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邓海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22年5月,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22年7月,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履职。公司及时高效地持续推进各项事务的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聘请的律师团队积极有序应对因公司原控股股东的违规行为引

发的纠纷及诉讼等相关事项,目前已妥善解决绝大部分原告债权人与公司的诉讼案件,整体进展情况如下:

进展类型案件数量诉讼标的金额(万元)金额占比备注
1、对方撤诉722,016.37-对方撤诉情形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不纳入合计数。
2、未立案292,900.00-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起的29起诉讼,合计2,900万元,因管辖权争议未立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不纳入合计数。
3、法院驳回16,000.00-法院驳回的情形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不纳入合计数。
4、已判决65226,405.74100.00%
(1)公司胜诉37,120.343.14%
(2)已和解60218,085.4096.33%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金额合计已支付108,113万元。
① 清偿完毕56152,704.4067.45%已按和解协议支付完毕。
② 分期支付465,381.0028.88%按和解协议分期支付中,尚需支付金额为20,671万元。
(3)待和解21,200.000.53%推进和解中,债权人分别为陈双培(700万元)、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万元)。
合计102226,405.74100.00%

上表中,已判决的诉讼标的金额为226,405.74万元,其中公司胜诉和已和解的诉讼标的金额为225,205.74万元,占总金额的99.47%,即绝大部分诉讼已妥善解决,仅余0.53%在推进和解工作。

(二)公司为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同孚实业因自身资金紧张,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根据同孚实业提供的《关于私募债到期未兑付的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7月31日,同孚实业所发行的私募债余额暨公司为其担保的实际余额(本金)为418,138,471.92元均已全部到期。公司为妥善解决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和诉讼,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与全部应支付的私募债项目相关债权人574名(共计728笔业务)达成和解并支付完毕,共支付32,982万元。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资金被原控股股东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的情况如下:

1、因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借款等事项,形成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占用资金107,310万元。

2、因同孚实业私募债担保事项,公司向债权人合计代偿32,982万元,也形成被原控股股东占用资金。

3、因原控股股东导致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向债权人已代偿12,819万元,也形成被原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预计尚需承担的担保金额为19,186万元,其中有已与债权人和解将分期支付的15,171万元。

公司现控股股东为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荆州市国资委,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已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启动了向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追偿等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执行等。公司原控股股东已出现债务危机,公司将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公司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自2018年10月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目前诉讼案件已基本生效判决,根据相关判决或裁定公司所应承担的责任,公司陡增了巨额债务。为化解原控股股东违法违规问题,公司努力寻求各种解决办法,若相关和解协议未能有效执行,存在相关债权人按判决书/仲裁裁定恢复执行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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