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接到公司大股东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塑投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金塑 投资 | 否 | 20,000,000 | 48.96% | 0.76% | 2018-10-31 | 2021-12-10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金塑 投资 | 40,849,101 | 1.55% | 0 | 0 | 0 | 0 | 0 | 0 | 0 |
汕头市金创盈投资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31,478,254 | 8.79% | 218,889,999 | 94.56% | 8.31% | 218,889,999 | 100% | 12,588,255 | 100% |
合计 | 272,327,355 | 10.34% | 218,889,999 | - | 8.31% | 218,889,999 | - | 12,588,255 | - |
三、股东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股东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资信状况良好,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股东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