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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关于大股东林文智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7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林文智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拍卖公司大股东林文智先生所持有的52,000,000股公司无限售股票(证券代码:002102)的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8日10时至2021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进行司法拍卖,将公开拍卖林文智先生所持有的52,000,000股公司无限售股票,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

一、被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涉及股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到期日拍卖人原因
林文智26,000,00031.80%0.99%2021年10月8日10时2021年10月9日10时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诉讼
26,000,00031.80%0.99%

本次司法拍卖分两笔进行拍卖,每笔拍卖股份数均为26,000,000股,起拍价均为人民币7,95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大股东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公司的“三会”运行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林文智及一致行动人林福椿、林文洪合计持有公司227,537,32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4%。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拍卖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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