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在公司广州运营中心以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黎柏其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0年10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10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