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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对天康生物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一)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保障公司与大宗原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套期保值额度的增加,能够在业务扩增的基础上,不增加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保证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和产成品售价的相对稳定,为公司业绩稳健增长助力。

(二)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并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在公司年报及半年报上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披露。

(三)期货品种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套保策略根据公司的现货头寸制定买入或卖出进行保值,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大豆、豆油、

鸡蛋、生猪等期货及期权合约,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郑麦、菜油、菜粕等期货及期权合约。

(四)增加的资金金额

考虑到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增加2亿元期货套期保值额度,增加额度后,预计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期限及授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套期保值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亿元期货套期保值额度,增加额度后,预计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套期保值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业务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

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做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按照《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有关要求操作。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的保值计划、交易进程管理由公司期货部门、各事业部采购、生产、销售部门具体实施,整个过程由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务部门、证券部门联合组成的风控小组对其进行风险监控。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合理的范围内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助于公司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年度经营利润,减少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就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进行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已就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稿)》等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熊君佩 包红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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