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51 号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9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2019年,你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74亿元,同比下降38.88%,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为24.69%,同比下降约10个百分点。经营跨境电商业务的运营主体为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价之链”),主要通过电商平台运营自有品牌产品。请你公司:
(1)说明价之链所持有的自有品牌名称、主要销售的产品类型,以及最近两年各产品的销售情况及销售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
(2)说明跨境电商业务收入的主要地区,确认时点及确认方法,截至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截至目前应收账款收回情况。
(3)2018年和2019年,价之链销售量分别为273万件和169万件,库存量分别为997万元和449万件,生产量均为0件。请你公司结合销售量和生产量的变动情况,说明2019库存量数据是否准确,结合价之链的业务模式说明近两年价之链生产量均为0件的合理性,价之链是否已放弃产品开发和生产制造领域。
2、2017年9月,你公司完成对价之链65%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价之链承诺2017年、2018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1.6亿元和2.5亿元。业绩承诺期内,价之链均未完成业绩承诺。2019年末,你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为1亿元,性质为尚未支付的价之链股权收购款。请你公司:
(1)说明业绩承诺期内价之链实现的业绩情况,并说明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过程、补偿义务人及对应金额、补偿方式、补偿期限、目前补偿进展,以及补偿义务人是否具备补偿能力。
(2)你公司为保证业绩承诺义务人履行业绩补偿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已对补偿义务人采取资产冻结等措施,已冻结的资产是否足以覆盖待补偿金额。
(3)请结合收购价之链的付款进度安排,说明剩余的1亿元股权收购款是否仍需履行付款义务,长期应付款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2019年,你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金额为7,56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94%,2018年,你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金额占比为35.77%,其中对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为7.17亿元,占比为
31.57%。请你公司说明2019年销售集中度特别是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4、2019年末,你公司存货原值为2.6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43%,计入管理费用的存货盘亏4,941万元,同比增长434%。2019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610万元,同比下降75%。请你公司:
(1)说明盘亏存货的具体内容及原因,你公司针对存货保管所建立的内控制度,以及存货存管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2)结合报告期内存货大幅盘亏、存货成新度、可变现净值等因素,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报告期内,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王立军被公安机关逮捕。请你公司核查王立军被逮捕的原因及目前案件进展,是否对你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