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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09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18,189,5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6.77%)的股东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盛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54,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网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网盛投资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浙江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网盛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18,189,56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6.77%,所持有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预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054,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网盛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承诺已履行完毕。

网盛投资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情况外,网盛投资未作出过其他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或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网盛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3、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网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十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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