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我们对2019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认为: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窦明清
秦 路
俞 毅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