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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宝: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战略将逐步聚焦 大宗原材料领域,利用公司原材料价格大数据、产业互联网及供应链金融等工具 为原材料领域的生产商、经销商与下游用户提供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和各类数字贸 易服务。为推动该战略和有效规避经营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继 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经销的大 宗商品,即铜、铝、锌、镍、锡、螺纹、热卷、燃料油、沥青、橡胶、纸浆、铁 矿、焦煤、焦炭、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塑料、pvc、meg、pp、苯 乙烯、LPG、PTA、甲醇、纯碱、尿素、短纤、玻璃、动力煤、白糖、棉花、棉纱、 菜油、菜粕、硅铁、锰硅、红枣、苹果、生猪等大宗商品。根据业务实际需要,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经销的大宗商品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2、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 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公司经营战略,有效规避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经销的大宗商

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流动性、操作等风 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经营战略将逐步聚焦大宗原材料领域,利用公司原材料价格大数据、产 业互联网及供应链金融等工具为原材料领域的生产商、经销商与下游用户提供大 宗商品交易服务和各类数字贸易服务。为推动该战略和有效规避经营商品价格波 动的风险,防范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 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金额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保证金占用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 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3、投资种类及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经销的大宗 商品,即铜、铝、锌、镍、锡、螺纹、热卷、燃料油、沥青、橡胶、纸浆、铁矿、 焦煤、焦炭、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塑料、pvc、meg、pp、苯乙烯、 LPG、PTA、甲醇、纯碱、尿素、短纤、玻璃、动力煤、白糖、棉花、棉纱、菜油、 菜粕、硅铁、锰硅、红枣、苹果、生猪等大宗商品。

4、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流动性、内部控制、技术、政策 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 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 令,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 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 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 行风险控制: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持续对套期 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 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 的操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 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期 货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系统的正常 运行,确保交易工作的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 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 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 值功能,降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 及子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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