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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出租房产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已经公司2021年4月9日召开的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肖军、于雅静对相关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的 主要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1年预计金额(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2020年 实际金额 (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备品备件、化工用品、石灰石、原材料等市场价格100,00012,854.9079,557.52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产品、商品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备品备件、化工用品、油品等市场价格125,0004,122.1967,274.08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运输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市场价格20,0001,960.4715,425.71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维修服务、劳保服务等市场价格50,0004,321.614,971.24
租赁业务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出租房产市场价格1,300103.74912.47

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的 主要内容2020年预计金额(万元)2020年 实际金额 (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原辅材料85,80076,002.201.16-7.28
能源动力1,284.901.48
其他关联方原辅材料2,270.421.58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产品、商品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产品147,900670.981.15-54.51
设备及原辅料63,023.875.02
其他关联方设备及原辅料3,579.232.24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综合性服务15,50015,425.710.23-0.48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综合性服务55,7004,892.456.32-91.07
其他关联方综合性服务78.790.48
租赁业务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出租房产1,200912.477.60-23.96
披露日期及索引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新增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2)。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有较大差异的原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包括: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163,411.60万元,负债总额8,825,271.36万元,净资产2,338,140.23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335,495.68万元,净利润-100,363.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中泰集团下属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3.67%的股份。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及下属公司预计2021年度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商品、出租房产等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商品、出租房产等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公司与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关联交易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关联方2020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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