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九次董事会于2020年9月9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以下议案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动的议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0年9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