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八次监事会于2020年8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摘要内容见2020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0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