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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1
债券简称:19新化01114543
18新化01112757
18新化0311276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二〇二〇年七月

重要声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泰化学”)对外公布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8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3

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4

第五章 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 15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7

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8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9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 20

第十章 其他情况 ...... 21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8年4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08号文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年3月2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证函[2019]138号无异议函,同意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二、发行主体名称

中文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ZHONGTAI CHEMICAL CO.,LTD.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次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8新化01,112757;18新化03,112768;19新化01,114543。

3、发行规模:“18新化0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18新化03”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3.86亿元,“19新化01”发行规模为5.50亿元人民币。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均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18新化01、18新化03、19新化01期限均为5年期,均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18新化01的票面利率为6.80%,18新化03的票面利率为

6.96%,19新化01的票面利率为6.00%。上述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

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7、还本付息方式:18新化01、18新化03及19新化01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将在第3个计息年度末和利息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8、付息日:

18新化01: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2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新化03: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新化01: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1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

18新化01:兑付日为2023年8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新化03:兑付日为2023年9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9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新化01:兑付日为2024年8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方式:18新化01、18新化03及19新化01均为无担保债券。

11、发行时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18新化01及18新化03的信用等级为AA+级,19新化01无债项评级。

12、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18新化01及18新化03: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根据中诚信国际2020年6月29日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1631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8新化01”和“18新化03”的信用等级为AA+。

19新化01:不涉及。

13、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二章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ZHONGTAI CHEMICAL CO.,LTD
法定代表人:

冯斌

设立日期:2001年12月18日
上市日期:2006年12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31836311Q
注册资本:人民币2,146,449,598元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邮政编码:830054
股票简称:中泰化学股票代码:002092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陈红艳(代)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费翔
电话号码:0991-8751690
传真号码:0991-8751690
互联网址:www.zthx.com
电子邮箱:zthx@zthx.com
所属行业: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及盐酸、氢氧化钠(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盐、次氯酸钠的生产、销售(具体内容以许可证为准) 聚氯乙烯树脂、纳米PVC、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金属制品的防腐和低压液化瓶的检验;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货运代理;煤炭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化纤浆粕制造;人造纤维、棉纺纱、化纤布、非织造布的生产与销售;商务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钢材、汽车、汽车配件、食品、烟草制品、酒、农产品、化肥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二、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及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两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贸易收入6,227,633.4074.92%4,724,294.9667.28%
聚氯乙烯1,009,696.9712.15%1,028,946.6814.65%
纱线366,787.084.41%474,638.966.76%
氯碱类产品250,909.383.02%323,195.764.60%
粘胶纤维335,960.384.04%298,518.704.25%
物流运输76,544.480.92%108,662.451.55%
电石3,554.490.04%4,612.270.07%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8,271,086.1899.50%6,962,869.7899.15%
其他业务收入小计40,902.640.50%59,393.230.85%
合计8,311,988.83100.00%7,022,262.99100.0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8,311,988.837,022,262.9918.37%
营业成本7,738,252.926,242,570.0623.96%
营业税金及附加23,664.0930,274.43-21.83%
销售费用274,722.12259,971.075.67%
管理费用84,253.0381,905.722.87%
研发费用5,889.943,531.3166.79%
财务费用133,215.66104,497.7827.48%
资产减值损失-2,444.9513,467.69-118.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365.44182.89-3,580.47%
投资收益-2,507.1211,128.85-122.53%
其他收益4,222.655,085.27-16.96%
营业利润41,061.70303,124.21-86.45%
营业外收入915.40874.834.64%
营业外支出631.633,510.14-82.01%
利润总额41,345.47300,488.90-86.24%
净利润19,141.02256,120.84-92.53%

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受中美贸易战影响导致纺织业务的售价及收入均出现大幅下滑所致。

三、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0]ZG11159号)。2018—2019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变动比率重大变动说明
总资产6,011,191.225,862,798.572.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89,531.991,892,184.05-0.14%-
营业收入8,311,988.837,022,262.9918.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10.39242,801.38-85.87%主要系本年度受中美贸易战影响导致纺织板块收入下滑较多从而导致净利润下降所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368,476.35595,611.91-38.13%主要系本年度受中美贸易战影响导致纺织板块收入下滑较多从而导致净利润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0,296.22639,252.4828.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3,850.29-522,165.050.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177.33-200,927.4826.0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8,903.91215,239.7020.29%-
流动比率69.22%75.53%-8.35%-
速动比率57.92%65.45%-11.50%-
资产负债率63.92%66.32%-3.62%-
全部债务4,191,994.883,887,806.207.82%-
EBITDA全部债务比8.79%15.32%-42.62%主要系发行人本期因中美贸易战因素影响导致利润下滑较多,从而导致EBITDA下滑较多所致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474.38-43.61%
贷款偿还率100%100%0.00%-
利息偿付率100%100%0.00%-

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受限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总额为1,305,206.82万元,占2019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60.17%。公司受限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93,395.70各类保证金
应收票据99,657.38票据质押
固定资产962,647.02长期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12,306.82长期借款抵押
在建工程37,199.90长期借款及融资租赁抵押
合计1,305,206.82-
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截至2019年末余额
19新中泰MTN0022019-10-223.005.004.405.00
19新中泰SCP0062019-10-150.745.003.485.00
19新中泰SCP0052019-09-190.7410.003.4310.00
19新化012019-08-165.005.506.005.50
19新中泰MTN0012019-04-013.005.004.625.00
18新化032018/09/275.0013.866.9613.86
18新化012018/08/295.0010.006.8010.00
18新中泰MTN0022018/07/123.005.006.505.00
18新中泰MTN0012018/06/063.005.005.955.00
合计63.86

(五)银行授信及偿还贷款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获得的商业银行授信额度为222.37亿元,其中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43.10亿元。报告期内贷款到期均能按时偿付,未出现逾期情况。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0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通过面向合格投者发行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发行规模为13.86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2019年3月2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深证函[2019]138号无异议函,同意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5.5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18新化01及18新化03募集资金均已按相关约定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19新化01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发行人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承销费后,专户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546,730,555.56元,通过转入一般户后偿还中信信托的信托贷款500,000,000.00元和建设银行借款46,730,155.56元。

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及偿债保障措施的

执行情况

一、公司债券增信措施的有效性

18新化01、18新化03及19新化01均未采用担保、抵押或质押等增信方式。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承诺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本次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较募集说明书中“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内容没有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利息的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及偿债能力暂未出现异常,海通证券将对发行人的偿债意愿及偿债能力持续保持关注。

第五章 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18新化01的起息日为2018年8月29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2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第一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8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18新化03的起息日为2018年9月27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第二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9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9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新化01的起息日为2019年8月19日。2020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8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8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于2019年8月23日按时支付了18新化01利息6,800.00万元,于2019年9月27日按时支付了18新化03利息9,646.5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19新化01尚未到付息日期。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出现触发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8新化01及18新化03:在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根据中诚信国际2020年6月29日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1631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8新化01”和“18新化03”的信用等级为AA+。

19新化01:不涉及。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未发生变化。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海通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和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通过舆情监测、业务提示及现场回访等方式对企业有关情况进行了跟进和督导,履行了受托管理工作职责。

第十章 其他情况发行人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下属公司转让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以及《公司及下属公司转让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约定公司及下属公司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香港公司”)将持有的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租赁”)和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浦保理”)全部股权进行转让。上述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新疆中泰高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高铁”)已向中泰化学支付了收购中泰租赁51%股权和欣浦保理51%股权价款合计63,552.96万元。详细内容见发行人于2018年12月1日披露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类金融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8)。ZHONG TAI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SG) PTE. LTD.(以下简称“中泰新加坡”)向中泰香港支付收购中泰租赁49%股权和欣浦保理49%股权价款涉及外汇支付,需要获得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为担保中泰新加坡足额付款,中泰化学的利益不受到损失,中泰香港、中泰化学、中泰新加坡及中泰高铁四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由中泰高铁在2019年1月31日前向中泰化学支付类金融子公司49%股权转让款对等的全额履约保证金61,060.68万元。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出具之日,中泰化学已收到与转让款对等的全额履约保证金61,060.68万元。

对此,海通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于2019年1月21日出具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19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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