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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住工: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2,347,569.19元,本次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234,756.92元,加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204,464,315.34元,则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78,577,127.61元;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605,342,856.43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鉴于公司2020年度已使用自有资金9,991,311.10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即公司2020年度已进行现金分红9,991,311.10元,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比率为3.59%;公司2018年-2020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达到58.54%。考虑到公司2021年度整装卫浴空间新事业及一带一路发展规划资金安排,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537,787,828股(扣除已回购16,810,7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本次合计转增53,778,78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08,377,311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即: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海鸥住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海鸥住工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海鸥住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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