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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螳螂: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6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0-028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4月25日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5月15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公司总部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0年5月15日9:15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汉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其中,公司董事施国平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董事曹黎明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朱盘英女士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监事张军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1,495,731,2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7192%。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306,175,3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65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89,555,9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614%。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189,555,9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614%。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364,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1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189,6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8%;反对13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6%;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7%。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364,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1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189,6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8%;反对13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6%;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7%。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304,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

1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129,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0%;反对19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3%;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7%。

4、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713,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537,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5%;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418,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43,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1%;反对7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3%;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7%。

6、审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212,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5%;反对1,518,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3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87%;反对1,518,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897,7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334%;反对57,833,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6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722,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4900%;反对57,833,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5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关于对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212,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5%;反对1,518,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3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87%;反对1,518,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为新加坡金螳螂内保外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212,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5%;反对

1,518,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3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87%;反对1,518,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3,614,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471%;反对62,116,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5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439,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2303%;反对62,116,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7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4,212,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5%;反对1,518,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3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87%;反对1,518,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713,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

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537,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5%;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410,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83%;反对54,320,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235,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433%;反对54,320,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65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1,884,0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28%;反对3,612,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5%;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708,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04%;反对3,612,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59%;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7%。

15、审议《关于公司增补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张新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470,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61,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9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3%;反对261,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713,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537,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5%;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713,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537,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5%;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审议《关于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金德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713,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537,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5%;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万解秋先生、俞雪华先生和赵增耀先生向大会作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内容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上海秉文律师事务所指派居兆律师、王玉律师到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参会董事签字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秉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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