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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3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事项,各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单独审议并予以表决。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全部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二、对于《关于调整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同意董事会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对于《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董事会关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四、对于《关于为中材锂膜提供不超过106,000万元项目贷款及综合授信担

保的议案》、《关于为中锂新材提供不超过26,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关于为中锂科技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关于北玻有限为滕州公司综合授信、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苏州有限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等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也没有为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不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56,486.74万元(其中458.4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33.6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94%,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84.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43,486.74万元(其中458.4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33.6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2%,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100.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430,913.97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52%,占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37.85%,无逾期担保。

(3)基于上述核查,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同意董事会《关于为中材锂膜提供不超过106,000万元项目贷款及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关于为中锂新材提供不超过26,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关于为中锂科技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关于北玻有限为滕州公司综合授信、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苏州有限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等担保事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乐超军 潘建平

李文华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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