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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2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9年8月20日,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

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再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

填列。

(3)利润表中原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改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

(4)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明细项目,反映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5)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由“减:资产减值损失”、“减:信用减值损失”改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加: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新增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适用范围的规定,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货币性资产”的定义。

(2)明确了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收入准则、涉及金融资产的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与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3)对于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确认时点进行专门规范,明确了资产确认与终止确认需要分别考虑,对换入资产的确认和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规定了明确的处理原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3、债务重组

(1)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前提,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扩大了适用范围。

(2)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外的受让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由“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修改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损益为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再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

(3)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及债务人对重组的债权债务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需要分别确定重组债权的公允价值、受让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

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2019 年1月1日至相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业务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相关业务,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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