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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5

债券简称:18中材Y1 债券代码:002080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 69 号商务中心写字楼 12Fa)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年度)

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2019年6月

重要声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发行人”或“公司”)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长江保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 3

一、发行人名称 ...... 3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 3

三、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 3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7

第二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二、发行人2018年经营状况 ...... 10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2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2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2

第四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 13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4

第六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 15

一、“18中材Y1”公司债券付息情况 ...... 15

第七章 跟踪评级情况 ...... 16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变动情况 ...... 17

第九章 其他情况 ...... 18

一、对外担保情况 ...... 18

二、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或行政处罚 ...... 18

三、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 18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inoma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8年2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67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其中首期发行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额度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其中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11亿元,已于2018年4月3日发行完毕。

三、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18中材Y1”主要条款如下:

1、发行主体: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债券名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3、本期债券名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4、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其中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按年计息。如有

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7、债券期限及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8、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5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9、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本期债券的证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3)减少注册资本。

10、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本期债券的证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3)减少注册资本。

1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和《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 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

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3、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 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15、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16、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4月3日。

17、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4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18、本金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2、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3、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4、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2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拟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6、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7、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9、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0、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1、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到期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32、质押式回购: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长江保荐签署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长江保荐担任发行人“18中材Y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长江保荐作为受托管理人,对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义务的相关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

付进行监督。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触及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条款。

第二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inoma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法定代表人:薛忠民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8日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彤天路99号注册资本:167,812.3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10929279P信息事务披露负责人:陈志斌电话号码:010-88437909传真号码:010-88437712邮政编码:100097公司网址:www.sinomatech.com所属行业:制造业(建材)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复合材料、过滤材料、矿物棉、其他非金属新材料、工业铂铑合金、浸润剂及相关设备研究、制造与销售;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工程设计与承包;建筑工程、环境工程专业总承包(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对外承包工程和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工程设计、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轻工、市政工程设计;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其他非金属新材料工程设计与承包;压力容器、贵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工业自控产品、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发行人2018年经营状况

(一)、经营情况2018年度公司经营持续向好,业绩持续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44,686.95万元,同比增长11.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414.14万元,同比增长21.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3,528.01万元,同比增长25.67%,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1、风电叶片2018年度,国内风电新增装机稳步增长,主流产品快速向2MW及以上机组升级。公司风电叶片产业把握市场机遇,顺应市场形势,持续加强新产品开发,实现向大叶型产品的制造升级,进一步降低大型叶片制造成本,全年销售风电叶片5,587MW,中材叶片实现营业收入338,520.3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9,493.22万元。

2、玻璃纤维2018年度,玻璃纤维行业整体景气度持续向好,下游需求端尤其汽车轻量化、电子电器等行业支撑强劲,公司持续扩大先进产能规模,降低生产成本,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全年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84.5万吨,泰山玻纤实现营业收入588,006.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实现净利润96,129.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3%,利润增长率远高于产量、销量和营业收入增长率,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3、锂电池隔膜产业

2018年度,公司持续推进“2.4亿平米锂电池隔膜生产线项目”建设。2018年12月31日,4条年产6,000万平米生产线已全部建成,产品良品率逐步提升,总体运行良好。市场开发方面,公司已为多家国内电池企业批量供货,并与部分知名电池厂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同时积极开发国际客户,为其提供多规格的样品进行评测,并已完成了工厂初审,产能的有效释放有望快速提高公司锂电池隔膜产业的盈利能力。

4、其他产业

2018年度,气瓶产业围绕CNG、储运、氢燃料、特种气瓶四大业务板块发展方向,各板块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升级,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实现营业收入4

亿元。CNG方面,全年合计销售CNG气瓶19.3万只,较上年同期增长近20%,其中,出口3.4万只,较上年同期增长135%;新产品板式拉伸260L碳纤环缠气瓶,实现销售7,682只,为盈利能力提升起到了关键作用;氢燃料气瓶方面,开发国内最大容积165L燃料电池氢气瓶,投入市场实现批量销售;开发取证燃料电池车用及无人机用35MPa氢气瓶20种规格。

(二)、发行人2018年财务状况

1、发行人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2017

同期变动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35,607.98220,686.086.76%

流动比率

104.28%94.91%9.37%

资产负债率

54.17%59.34%-5.17%

速动比率

85.11%75.78%9.33%
EBITDA

全部债务比

26.94%23.46%3.48%

利息保障倍数

4.263.909.23%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6.143.9754.66%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6.59 6.57 0.30%贷款偿还率

100.00%100.0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100.00%0.00%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同期变动率为 54.66%,主要原因是泰山玻纤 18 年销售回款增加。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18年2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67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发行人于2018年4月3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了“18中材Y1”,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已全部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18中材Y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18中材Y1”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第四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中材科技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18中材Y1”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一、“18中材Y1”公司债券付息情况

“18中材Y1”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4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18中材Y1”在2019年未使用递延支付利息权,于2019年4月1日发布《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公司将于2019年4月3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2日期间的利息。每手“18中材Y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4.80元(含税)。“18中材Y1”已于2019年4月3日完成利息兑付,不存在兑付息违约情况。

第七章 跟踪评级情况

2018年3月1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级”)出具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18中材Y1”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018年5月18日,中诚信评级出具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同时维持“18中材Y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19年5月17日,中诚信评级出具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 [2019]跟踪189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18中材Y1”信用等级均为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本公司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变动情况

2018年度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章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或行政处罚

2018年度,公司尚未发生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或行政处罚。

三、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报告期内各月末,公司不存在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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