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928,425,924.42 852,059,488.12 8.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600,912,120.93 569,845,948.07 5.45%
股本(股) 276,000,000.00 276,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18 2.06 5.83%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209,831,185.86 182,227,856.68 1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478,353.55 18,797,007.84 19.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433,955.73 24,208,775.37 -23.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67 0.088 -23.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1 0.068 19.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0 0.068 17.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9% 3.68%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2% 3.48% 0.2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6,367.1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89,027.3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6,954.42
所得税影响额 -177,352.34
合计 1,004,996.5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59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112,537,363 人民币普通股
润福贸易有限公司 46,840,84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 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099,134 人民币普通股
宝德电子有限公司 8,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泰信优质生活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申银万国-中行-申银万国 2号策略增强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3,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45,333 人民币普通股
朱志平 2,887,354 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 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709,97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2,638,922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报告期较期末减少54.57%,主要原因是2011年部分预付设备到货 2.其他应收款报告期较期初大幅增长和投资支付现金本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付了明锐光电股权收购款2394万 3.应收股利、投资收益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按成本法确认国发创投投资收益1019万; 4.短期借款报告期较期初增长59.84%和取得借款收到现金本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借入短期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5.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较期初减少-63.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了2010年计提的年终奖 6.在建工程报告期较期初增长33.38%,主要原因是2010年下半年新增的扩散线改造工程、通安工厂6#楼改造工程等项目的改造投入继续增加 7.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7.43%和67.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计提了权益支付的股权激励成本共860万,其中计入销售费用96万、管理费用426万; 8.收到的税费返还增长35.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出口销售额大幅增长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