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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及相关交易协议等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听取了公司对相关事项及相关交易的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且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应当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管亚梅、张杰、朱良保二○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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