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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良保)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本人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2020年度累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每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2次董事会,并对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监督,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等。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出席了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滕有西先生担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谢倩倩女士担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滕有西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了解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照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相关独立意见的类型均为同意。详细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内控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0年度除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和其他董事保持密切联系,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日常工作中,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并购项目进展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对信息披露的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平等、公开,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透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经常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到公司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4、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于2020年9月参加了深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考试合格获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2月7日参加了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专题研讨会。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对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要求的理解,提升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四、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良保

电子邮箱:2804421275@qq.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1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朱良保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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