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关于追加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的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江苏圣源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必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公司创建和推广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凝聚团队向心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我们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交易的主要条款与其他客户不存在不合理差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因该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所以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追加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事项。
独立董事:尉洪朝、管亚梅、张杰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