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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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控股”)函告,获悉太阳控股与济宁华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结案,太阳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太阳控股将其持有的太阳纸业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冻结原因 |
太阳控股 | 是 | 8,556,150 | 0.69% | 0.33% | 2018年7月5日 | 2021年4月8日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详见备注 |
备注: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反诉原告)与山东济宁华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反诉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山东济宁华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太阳控股名下价值人民币8,000万元的财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5)鲁民一初字第10号,冻结太阳控股所持太阳纸业无限售流通股共8,556,1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44。】
二、太阳控股持有的太阳纸业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太阳控股持有太阳纸业股份1,235,224,184股,占太阳纸业总股本的47.06%。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完成后,太阳控股不存在所持太阳纸业股份被质押或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