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控股”)函告,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瀚瑞控股 | 是 | 9,172,662 | 3.17% | 1.58% | 2021年4月2日 | 2024年4月1日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涉诉(注) |
注:根据瀚瑞控股的函告,本次股份冻结系因瀚瑞控股子公司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新区城投”)与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债权方”)融资租赁事项涉及债权方对部分债权的处理而引起的诉讼纠纷,瀚瑞控股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的保证人,其持有的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瀚瑞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瀚瑞控股 | 289,525,647 | 49.89% | 9,172,662 | 3.17% | 1.58% |
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1,353,463 | 0.23% | 0 | 0 | 0 |
合计 | 290,879,110 | 50.12% | 9,172,662 | 3.15% | 1.58% |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正积极与各方协调,尽快解除上述股份冻结事宜。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