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及部分债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4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转让部分债权的议案》,同意以5,179.39万元的转让价格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置业”)、镇江东尼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置业”)100% 股权转让给镇江新区保障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保障房建设”);同意以50,000万元的转让价格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转让公司对大港置业和东尼置业的部分债权50,413.00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及部分债权的公告》。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获得了国资部门批准备案,公司分别与长城资产、保障房建设签署了债权、股权转让等有关协议,上述债权转让款50,000万元、股权转让款5,179.39万元均已收到。近期,大港置业和东尼置业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从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债权、股权转让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