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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

述职人:芈永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 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阐述个人观点,审慎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2018年1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2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3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3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9、关于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7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8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同意
第三十四次会议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年9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10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10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12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了多次考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报道,及时获悉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10月11日董事会换届选举前,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10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人员组成 的议案》,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本人认真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共召集召开3次会议,分别对公司董事、高管2017年

度的工作表现及是否存在需要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聘任财务总监、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进行了审议, 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对董事、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与其他委员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7年度董(监)事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发放进行了审议,本人与其他委员就上述事项进行了讨论和核查,确保公司薪酬分配合理、合法,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形成一致意见提交董事会。

3、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分别对重大融资事项、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主动了解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审慎决策。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在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此次会议本人亲自参加。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此次审计委员会就2018年三季度审计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审查。

五、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积极参与相关的沟通会,认真听取经营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就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和安排进行了沟通交流,确定了审计范围、时间和人员安排及报告的出具时间;审计过程中,主动与相关人员联系,询问审计进展情况;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就初审意见与年审会计师就进行了沟通并发表相关意见。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日常经营

报告期,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实践,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其他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19年我将继续本着独立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联系方式:yongmei.mi@dentons.cn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芈永梅二0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

述职人:邹雪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会前仔细审阅议案资料,会中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客观、独立、公正的发表意见,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 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2018年1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2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3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同意
第二十九次会议见。
2018年3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9、关于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7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8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年9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10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10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12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了多次考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报道,及时获悉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10月11日董事会换届选举前,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18年10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人员组成的议案》,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本人认真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共召集召开1次会议,就2017年度董(监)事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发放进行了审议,本人与其他委员就上述事项进行了讨论和核查,确保公司薪酬分配合理、合法,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并形成一致意见提交董事会。

2、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分别对重大融资事项、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主动了解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审慎决策。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在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分别就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及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审计总结及计划、2018年一季度及半年度审计报告等进行审议和讨论,并形成决议,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与公司有关人员保持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在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提名委员会未召开过专门会议。

五、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公司2018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并积极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与另外两位独董相互配合,共同讨论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日常经营

报告期,本人通过现场与经营层沟通、电话询问等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会议需审议事项做出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

营发展献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实践,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其他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19年我将继续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联系方式:estxczou@hust.edu.cn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邹雪城二0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

述职人:岳修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于2018年10月11日当选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8年度在我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后,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对各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资料,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2018年10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10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12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了多次考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报道,及时获悉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10月11日起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共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1次会议,此次审计委员会就2018年三季度审计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审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战略委员会皆未召开过专门会议。

五、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积极参与相关的沟通会,认真听取经营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就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和安排进行了沟通交流,确定了审计范围、时间和人员安排及报告的出具时间;审计过程中,主动与相关人员联系,询问审计进展情况;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就初审意见与年审会计师就进行了沟通并发表相关意见。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日常经营

报告期,本人通过现场参观、实地考察、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会议需审议事项做出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发展献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媒体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本人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其他事项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年,我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尽职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对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18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联系方式:Yuexiufeng4@sina.com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岳修峰二0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

述职人:陈留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已经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连续6年时间,于2018年10月11日换届选举后正式卸任。在本人担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8年度在我卸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前,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审阅董事会每个议案, 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审慎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2018年1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2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3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3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9、关于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7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8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8年9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了多次考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报道,及时获悉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共召集召开6次会议,分别就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及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审计总结及计划、2018年一季度及半年度审计报告等进行审议和讨论,并形成决议,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与公司有关人员保持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在本人任职期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分别对重大融资事

项、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主动了解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审慎决策。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在本人任职期间,提名会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讨论和核查,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的工作表现及是否存在需要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进行了讨论和核查,并形成决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日常经营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参观考察、与经营层沟通、电话询问等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会议需审议事项做出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发展献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实践,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其他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我本人已经连续担任了公司6年的独立董事,并圆满于2018年10月11日卸任,藉此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多年工作的配合与支持,预祝公司未来更好!

联系方式:chenlp@ujs.edu.cn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留平二0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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