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05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沙钢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07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华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 | |||
电话 | 0512-58987088 | |||
电子信箱 | sggf@shasteel.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234,774,794.01 | 7,234,988,976.74 | -13.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4,917,031.95 | 647,077,300.59 | -55.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22,518,191.74 | 546,274,984.35 | -59.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1,163,742.06 | 1,195,929,799.38 | -105.1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91 | 0.2932 | -55.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91 | 0.2932 | -55.9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20% | 17.49% | -11.2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419,875,696.37 | 11,521,482,315.83 | -0.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730,572,403.56 | 4,460,867,040.23 | 6.0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8,41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64% | 587,871,726 | ||||||
朱峥 | 境内自然人 | 6.34% | 140,000,000 | 质押 | 112,200,000 | ||||
李强 | 境内自然人 | 6.34% | 140,000,000 | 质押 | 140,000,000 | ||||
李非文 | 境内自然人 | 5.99% | 132,200,000 | 质押 | 129,180,000 | ||||
燕卫民 | 境内自然人 | 3.60% | 79,536,000 | 质押 | 79,536,000 | ||||
刘本忠 | 境内自然人 | 1.48% | 32,570,030 | 质押 | 27,469,930 | ||||
王继满 | 境内自然人 | 1.24% | 27,435,300 | 质押 | 22,435,300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其他 | 1.18% | 26,000,000 | ||||||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4% | 25,2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7% | 21,330,58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沙钢集团与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朱峥先生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800,000股;前10名普通股股东刘本忠先生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不渝的坚持吃饱开足、生产优化、多产多销、快进快出,在各工序间大力开展降本节支创新挖潜增效活动,提升经济效益。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展开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安全管理,守护职工“生命线”
公司狠抓一级、二级安全工作计划措施落地,着力提升干部员工问题意识,提高隐患整改效率。通过各类安全检查,共查出事故隐患3895项,整改率100%;围绕炼铁5#、6#高炉、脱磷炉、转炉和高炉煤气柜等生产线大修及烧结原料大棚建设等项目,强化大修、技改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进行以安全为前提的大修改进,完成危险作业整改1315项。
(2)狠抓降本节支、创新挖潜增效
上半年,公司根据年前梳理出的负面清单降损项目,围绕降本节支增效任务目标,每月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做到跟踪措施细化,跟踪考核细化,以促进指标提升。同时,全力抓好重点指标攻关措施的落实,成立专业攻关小组,明确奖罚兑现系数,季度对标奖罚;通过各类负面清单的梳理,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上半年,通过优化“三配”、合金替代等降本活动,有效的压降了铁前和炼钢工序成本,效果比较明显。
(3)研判市场,规避风险,优化接单,实现经营创效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市场接单、生产及销售有机结合,累计销售产品145.2万吨,接单30天内实现销售的比例达79.82%,合同按期交付率达97.24%,较去年同期增长0.49%,客户满意度稳步提升。同时,公司不断加强新客户、新产品开发推进工作,上半年累计开发新客户20家,同比增加7家;直销比73.24%,同比提高2.5%。 针对一路上扬的原辅料市场,公司坚持谨慎采购、按需补库,并组织协调好煤、焦、矿、石灰石等物流调运以及到厂卸货工作。上半年,实现原辅材料平稳到货,库存合理平衡,其中通过抓煤、焦、矿、合金波段采购,基本实现了保供保质降本。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要求对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②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按要求对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当
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公司按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④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公司按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