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沙钢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担保业务、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前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缺陷评价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重大缺陷: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报的过程中可能导致错漏或其它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的1%,或其他等效影响程度。

重要缺陷: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报的过程中可能导致错漏或其它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的0.5%且小于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的1%,或其他等效影响程度。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量缺陷。

(2)定性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B、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E、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①由于违反法律法规,可能导致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调查、引起诉讼并伴随着罚款或损失的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1%,或其他等效影响程度。

②可能导致资产不完整、损毁、泄露、被盗抢或挪用、灭失、贬值的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1%,或其他等效影响程度。

重要缺陷:①由于违反法律法规,可能导致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调查、引起诉讼并伴随着罚款或损失的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5%并小于资产总额的1%,或其他等效影响程度。②可能导致资产不完整、损毁、泄露、被盗抢或挪用、灭失、贬值的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5%并小于资产总额的1%,或其他等效影响程度。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量缺陷。

(2)定性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①民主决策程序失效,如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失效。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③非财务制度体系失效或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重要缺陷:①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重要影响。②非财务制度体系存在重要漏洞,给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造成重要损失。③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性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023年8月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苏达鑫钢结构有限公司发生一般缺陷类,委外单位在焊接作业时配套的焊烟一体化收集器处理设施未开启、未使用,露天使用油性油漆进行喷漆作业未在喷漆房内进行,公司立即责令委外单位停工整改,并要求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环保意识。该事项对公司未产生重要损失,也未产生重大或重要负面影响。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对照上述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体系的运行做好维护和优化,保证公司内控建设得以持续完善。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