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本结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事项,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王志台 盛 扬 乔 贇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