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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29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进行延期。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未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延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0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262,926,000股新股。公司本次配股实际配售260,230,819股,每股配售价格为

13.69元,募集资金总额3,562,559,912.1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954,934.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4,604,97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会验字[2017]531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将募投项目“青岛国轩年产

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产品类型由三元电池调整为磷酸铁锂电池。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2018-073、2018-077)。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2018-121,2018-123)。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和“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8年12 月调整为2019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2019-033)。

综上,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如下项目(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实施主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新一代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1.1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267,313.3690,000.00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2019年12月
1.2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103,561.0050,000.00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2019年12月
1.3南京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60,408.6050,000.00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2019年12月
2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65,377.7550,000.00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12月
3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38,944.0030,000.00南通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
4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36,247.3025,000.00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
5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106,606.6058,460.50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
合 计678,458.61353,460.5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名称专户募集资金余额 *注1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投资进度(%) (3)=(2)/(1)
1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4.4690,000.0090,934.29100.00%
2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2,077.0250,000.0049,159.2898.32%
3南京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2,893.2350,000.0048,194.6296.39%
4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8,482.7850,000.0042,447.9884.90%
5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1,704.3930,000.0029,277.5297.59%
6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25,464.0525,000.00441.541.77%
7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26,527.7158,460.5033,512.6957.33%
合 计63,560.93353,460.50293,967.91——

注1:前述专户募集资金余额系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

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总院建设项目”在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2019年12月2021年6月
2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2019年12月2020年12月
3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2019年12月2021年6月
4工程研究总院建设项目2019年12月2021年6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变化,及时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1、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迅猛发展,动力锂电池产业对正负极材料性能要求逐步提升,该募投项目旨在研发生产较高能量密度、综合性能优秀的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及硅基负极材料来满足纯电动乘用车发展的需求。但受补贴退坡、磷酸铁锂电芯能量密度提升较大、三元电芯成本居高不下的影响,硅基材料体系电芯市场增长速度低于预期,目前仍处在小规模推广阶段,尚未大规模应用;同时,硅基负极材料项目主要设备采用国外进口设备,设备采购周期较长,影响了项目整体施工进度。截至目前,公司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部分产线已进

入生产阶段,年产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已完成设备定型和生产工艺方案验证等工作。因此,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遵循产用平衡原则陆续推进该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6月。

2、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本项目旨在推进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后的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延伸上市公司的产业链,形成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目包括年产1万套大功率充电桩、年产10万台车载充电机和年产10万套车载高压箱三个子项目,该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系其子项目即年产10万台车载充电机产品设计处于开发阶段。车载充电机属于新能源汽车高度定制化的核心产品,基于针对某一款特定车型设计及开发,不同产品在不同车型上没有完全共通性。整个开发过程包括产品概念设计,各个阶段的详细设计和样品,样品的试验和产品验证等,需耗时24-36个月,产品生命周期一般为5-7年时间。公司在车载充电机产品设计、生产与新能源整车厂的整车车型研发密切联系,需要结合新能源整车在配套车型、台架实验、道路实验以及实车运行期间的故障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产品设计研发定型周期较长,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和产品投放等因素,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0年12月。

3、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动力总成控制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零部件,通过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与公司现有动力电池产品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为公司下游整车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解决方案。该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系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项目尚在与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技术交流和方案验证过程中。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系新能源汽车核心组成部分,动力总成结构复杂需要结合定型车辆和参数条件,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的参数匹配和优化,协调汽车工作模式的切换和能量优化控制等。公司在与整车企业进行紧密技术交流,针对指定车型进行设计及开发,公司着眼于产品质量和先进性等原因,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6月。公司后续将加快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4、工程研究总院建设项目

该募投项目旨在愈发激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保持领先地位并持续不断地推动行业进步,拥有关键技术研发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国际领先的高安全高比能动力电池综合研发中心。受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对该募投项目方案进一步详细规划,该募投项目基础建设实施时间起步晚于预期,造成整体项目实施亦迟于预期。截止目前,该募投项目基础建设已大部分完成,相关实验室设备已完成采购订制。为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控制投入风险,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6月。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表示同意。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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