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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关于回购进展暨距期满3个月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进展暨距期满3个月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期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1月2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采用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8年11月8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公司距回购期届满3个月时仍未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距回购期届满3个月,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自2018年11月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定期报告发布期间,公司陆续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8年度报告及重大事项等,限购窗口期较多;同时结合公司的资金安排,一方面提前筹措资金在2019年3月份偿还“16软控债”,另一方面2019年订单大幅增加,预付资金也同比增加较大,在优先

保证公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故暂未实施回购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实控人变更事项开始进行筹划,时至2019年8月9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为“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期间,在此期间新实控人就之前提出的《关于回购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的预案》进行探讨,故截至目前一直未进行回购。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回购股份事项,后续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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