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凯瑞: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9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凯瑞德股票代码:0020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1-09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7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9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第七节 备查文件…………………………………………………………………11附表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凯瑞德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072
信息披露义务人/阳光融汇医疗基金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2019】年【11】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凯瑞德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股,占凯瑞德总股本的【0.1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凯瑞德普通股股票【8500097】股,占凯瑞德总股本的【4.83】%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1-09室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陆丽娜基金规模:5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30325991D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5年02月09日营业期限:2015年02月09日至2023年02月0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阳光融汇医疗基金共有四名合伙人,其中阳光融汇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阳光融汇医疗基金份额【25,000,000】元,认缴比例0.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缴阳光融汇医疗基金份额【4,470,500,000】元,认缴比例【89.41】%;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缴阳光融汇医疗基金份额【499,500,000】元,认缴比例【9.99】%;北京融新汇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阳光融汇医疗基金份额【5,000,000】元,认缴比例【0.10】%。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7层联系电话:【010-581116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基本情况

陆丽娜女士,身份证号码为32108119781224****,硕士,中国籍,现居北京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自愿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持计划,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凯瑞德股份【8800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凯瑞德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股,占凯瑞德总股本的【0.17】%,减持均价【4.24】元。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凯瑞德股份为8500097股,占公司总股本4.8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转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凯瑞德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凯瑞德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德州市
股票简称凯瑞德股票代码0020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1-09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8800097】 , 持股比例: 【5】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300000】 , 变动比例: 【0.17】 % 变动后持股数量 【8500097】 , 持股比例: 【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不确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签章)日期:【2019】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