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9-084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公司董事长赵锐均先生计划自2019年1月8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3,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90%)。
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14日、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关于董事长赵锐均先生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5日,赵锐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84%)。
截至2019年7月29日,赵锐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赵锐均 | 集中竞价 | 2019年2月11日 | 4.0280 | 260,000 | 0.0495% |
集中竞价 | 2019年2月12日 | 4.1100 | 250,000 | 0.0476% | |
集中竞价 | 2019年2月13日 | 4.1820 | 290,000 | 0.0552% | |
集中竞价 | 2019年2月14日 | 4.1800 | 220,000 | 0.0419% |
集中竞价 | 2019年2月15日 | 4.1880 | 180,000 | 0.0343% | |
合计 | 1,200,000 | 0.2284% |
自2019年2月16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赵锐均先生未有减持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赵锐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12,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5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03,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90%,有限售条件股份3,609,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6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锐均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3,612,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75%,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有限售条件股份3,609,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69%。
二、其他说明
1、赵锐均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赵锐均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赵锐均先生不存在其他应告知公司董事会而未告知公司董事会的重大事项。
三、备查文件
1、赵锐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