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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8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赵锐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满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周满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7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9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11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3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4
第十节 内部控制 .............................................................................................................................. 70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3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东阳长城                  指   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新长城影业            指   浙江新长城影业有限公司,系东阳长城全资子公司
诸暨新媒体                指   诸暨长城新媒体影视有限公司,系东阳长城控股子公司
诸暨发行                  指   诸暨长城影视发行制作有限公司,系东阳长城全资子公司
上海胜盟                  指   上海胜盟广告有限公司,系东阳长城全资子公司
浙江光线                  指   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系东阳长城控股子公司
长城集团                  指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指   长城集团、赵锐均、杨逸沙、陈志平及冯建新
重大资产重组              指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东阳长城\"100%股权        指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置入资产
                               长城集团、浙江如山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赛伯乐晨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长城集团等 9 家企业       指
                               伙)、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蓝山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龙
                               马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菲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王培火、黄国江、郑培敏、祝亚南、宓强、吴歌军、赵锐均、汪运衡、
                               杨逸沙、韦戈文、程菊琴、梁振华、孙耀琦、袁力、陈志平、何黎鑫、
                               申军谊、王彪、张霞、钟柯伟、周敏、俞婉玲、邓燕燕、陆谷平、金
王培火等 52 名自然人      指   琳、张菁菁、徐国俊、徐海滨、陈海飞、周云卿、陈建根、马笑涛、
                               冯建新、葛含芝、张勇、王响伟、任峻、蒋玉龙、俞波、刘财宝、孔
                               子文、曾艳、赵光模、韩锋、杜文和、王红罗、章正丰、楼桂红、蒋
                               林静、周丽君、郑延渝、张东东等 52 名自然人股东
江苏宏宝                  指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宏宝集团                  指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务顾问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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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描述了
可能面对的挑战和存在的行业风险,敬请查阅。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经营计划、
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长城影视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长城影视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reat Wall Movie and Television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CCY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锐勇
注册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大新镇 128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636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683 号西溪湿地创意产业园西区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13
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ccys.com
电子信箱                 chinaccys@126.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铁华                                    廖娟娟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683 号西溪湿地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683 号西溪湿地
联系地址
                                     创意产业园西区                            创意产业园西区
电话                                 0571-85128967                             0571-85026150
传真                                 0571-85021139                             0571-85021376
电子信箱                             wth9943@sina.com                          ljj002071@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注册变更情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号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
首次注册            1999 年 01 月 15 日                      320000000016849    32058271158070X    71158070-X
                                          政管理局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
报告期末注册        2014 年 06 月 04 日                      320000000016849    32058271158070X    71158070-X
                                          政管理局
                                          根据 2014 年 3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4]323 号、证监许可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2014]324 号),上市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有)                                      易事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由五金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转变为
                                          电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及其衍生业务。
                                          2014 年 3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4]323 号、证监许可
                                          [2014]324 号),上市公司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长城集团等 9
                                          家企业及王培火等 52 名自然人拥有的“东阳长城”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依据“东阳长城”全体股
                                          东各自持有的“东阳长城”股份比例向其发行 341,409,878 股股份购买,新增股份于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2014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完成前,
                                          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184,020,000 股,宏宝集团持有 76,292,196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41.46%,系公司控股股东,朱玉宝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25,429,878 股,长城集团持有 180,731,553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0%,系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赵锐勇、赵
                                          非凡父子。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邢士军、张广志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                                 2014 年 4 月 25 日至 2017 年
                                                             郑晓博、宋杨
责任公司                      区)北京南路 358 号                                        12 月 31 日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507,764,060.95      439,209,047.80                15.61%        437,288,13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514,259.88      154,080,169.01                30.14%        142,084,736.9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8,760,647.06      131,223,959.23                36.23%        120,403,319.6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948,307.36      -5,585,158.98               -704.78%       -25,848,816.7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5                -4.44%                 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5                -4.44%                 0.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70%              26.82%                  -0.12%              33.25%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总资产(元)                      1,379,210,793.60     751,553,478.54                83.51%        572,840,88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51,128,546.55      650,614,286.67                30.82%        498,392,105.29
(元)
注: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采用了本报
告期与上年同期备考数据作对比。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详见“财务报告 七、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25,305,596.00    28,392,964.84       26,688,523.60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释”之 6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2,693.03        400,000.00                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256,722.87      1,698,561.71       2,220,032.74
减:所得税影响额                            7,171,375.72      7,622,881.64       7,227,139.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60,023.36         12,435.13                0.00
合计                                       21,753,612.82    22,856,209.78       21,681,417.2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2014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了由制造业向文化传媒产业的蜕变。借助资本平
台,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双向驱动,一方面不断提升内容制作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国内电视剧制作发行最大单位之一的行业
地位,另一方面布局广告业,打造广告“托拉斯”,与内容制作和输出平台、渠道高度协同。创新营销模式,与下游输出平台
战略合作,打造卫视黄金时段“长城飞天剧场”,“全内容、全产业链”综合文化传媒集团初步形成。
    1、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重要工作。
    在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五金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向“电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转型,
证券简称变更为“长城影视”。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注入优质文化资产,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得以根本改善,增强了持续盈利
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为未来发展迎来更为广阔的空间。
    2、落实“全内容、全产业链”战略,“内容+广告”产业布局基本完成。
    在聚焦制作精品电视剧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全内容、全产业链”战略,尤其是产业链延伸,从内容提供为主向“内容+
广告”构建纵向产业布局。
    自公司成立以来,凭借内容业务的专注性和核心竞争力的打造,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地位,成为国内最大的
电视剧制作发行单位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7.5 亿
元(公司于2015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3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进行调整,募集资金调整为不超过8.75亿元)用于投拍精品电视剧项目、电影项目
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目的在于进一步扩大精品电视剧的业务规模,推进在电影投拍、制作与发行等业务
领域的布局,打造内容多元化。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电视剧业务逐步由“全独家制作模式”向“独家投资制作+合作制作模式”
转变,进一步加强了对纪录片业务的精耕细作。同时,公司也为进入微电影、微电视剧、节目制作等内容领域做了资源与人
才储备。公司借助全流程成本控制优势和编剧优势,为与新媒体平台实现深度合作推出网络剧,做好充分准备,实现内容制
作横向一体化的“全内容”模式。
    公司上市后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实现内生与外延的持续发展,延展产业链,朝“全产业链”积极布局。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收购上海胜盟 100%股权、浙江光线 80%股权,此次产业并购使公司切入电影院线广告
和电视台广告代理业务,“内容+广告”纵向产业链布局初具雏形。公司筹备打造广告“托拉斯”,融合上游广告大客户资源,
汇聚下游传统媒体资源、互联网新媒体及电影院线、户外社区广告平台。通过对以内容为核心的各个板块的扩张,促进各板
块间的良性互动和协同效应,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品牌共振效应。
    3、探索并购整合管理,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实现可喜变化。
    公司通过平台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共同拓展并购广告公司原有媒介代理能力,同时通过整合管理结构、加强人才团队
建设,提高并购公司品牌整合营销能力,报告期内初步显现整合效益,为公司未来收入增长开拓巨大上升空间。
    4、创新营销模式,构建全媒体生态链。
    报告期内,积极应对“一剧两星”政策给内容公司带来的播出限制,不断创新营销模式。依托“全内容”优势,积极与各大
卫视、广电传媒集团开展深入战略合作,积极探索地面频道剧场合作经营模式,参与电视台频道黄金档的运营,同时积极拓
展新媒体渠道,与新媒体、网络版权分销机构通过战略合作构建全媒体生态链。
    公司与甘肃卫视合作“长城飞天黄金剧场”,隆重推出700集首轮上星定制剧,以及纪录片提供,广告、节目及频道宣传
策划活动等领域战略合作,通过广告资源置换等创新举措,打造系列化品牌产品,形成更丰富的产业链,与合作方实现共赢,
开创了与下游平台合作的崭新模式。同时公司与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700集电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手机视
频权、游戏的改编权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权利、一家省级卫视二轮上星播映权和频道独家播映权利”展开商谈,并在2015
年初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将通过联合推出中国的造星梦工场,实现全部影视作品卫视、网络、移动同播,合力实现电视剧的
多平台、渠道无缝链接。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运作更加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对内控制度、流程进行了全方面的梳理,结合文化企
业的特点,以财务、无形资产、人力资源管理为核心,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测试、优化流程,严格控制了成本、费用,
同时降低了公司经营风险。
    6、报告期内,公司的整体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获得各级主管部门的好评,公司及公司作品新增荣誉如下:
    (1)公司荣获国家商务部、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六部委颁发的“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
出口重点企业”奖;
    (2)公司荣获浙江省商务厅颁发的“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奖;
    (3)公司“精品电视剧研发团队”被评为“杭州市首批十大产业文化创新团队”;
    (4)电视剧《五星红旗迎风飘扬2》荣获浙江省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5)电视剧《五星红旗迎风飘扬2》荣获杭州市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6)电视剧《五星红旗迎风飘扬2》荣获“杭州市文艺作品补助”奖;
    (7)电视剧《我有一个梦》荣获“浙产优秀电视剧”奖;
    (8)电视剧《周恩来》荣获“浙江省第九批精品工程”奖。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及广告等衍生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776.41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15.61%;利润总额为28,006.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51.43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长30.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876.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23%。各项
指标较上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5]24030004号),置入资产东阳长城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016.25万元和19,940.88万元,超额完成对资本市场
的业绩承诺。
    2014年,公司第四季度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9,625.83万元,占全年收入的38.65%。这个前低后高的收入曲线,是公司长
期以来主营电视剧制作业务的主要特征。
    一是由电视剧生产的特殊性造成的。电视剧的生产需要经过题材立项审批、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审片、发行等多道
流程,所以每年年初立项投拍的电视剧取得发行许可证时,往往要到第四季度。由于长城影视历年来所有生产的电视剧系独
家投拍,这样取得发行许可证相对更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因此,前三季度的收入主要依靠往年取得发行许可证的
电视剧发行所得。
    二是与电视剧的收入确认标准有关。电视剧销售及其衍生收入确认的标准为:完成摄制并经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满足合同约定标准的影视剧载体送达客户单位并已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公司前三季度与
电视台签署的电视剧的发行合同,因未能达到收入确认标准,不能计入前三季度的收入和利润,待相关合同取得发行许可证
后才可确认收入。
    公司通过逐步实施“全内容、全产业链”战略,内容板块业务不断丰富,尤其在报告期内并购上海胜盟和浙江光线,和2015
年继续扩张广告板块之后,业绩曲线会相对平滑,但短时间内还会表现出前低后高的盈利趋势。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507,764,060.95                439,209,047.80                       15.61%
       营业成本                         187,133,505.30                190,422,676.10                        -1.73%
       销售费用                          17,789,473.46                 10,862,252.94                       63.77%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管理费用                         41,306,711.83                23,122,837.02                    78.64%
          财务费用                          4,533,621.80                  627,617.36                    622.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4,948,307.36               -5,585,158.98                   -704.78%
            净额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61%,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广告业务新增两家广告公司合并所致。
       (2)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3.77%,主要系电视剧拍摄量增加,相应后期制作费用也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同比增长78.64%,主要系2014年公司借壳上市过程中的中介机构费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同比增长622.35%,主要系2014年公司新增短期借款导致利息增加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主要系支付的税费增加以及支付借壳上市过程中的中介机构费用增加所
致。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2014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主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1、电视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电视剧业务收入39,671.93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收入主要来源于电视剧《隋唐英雄之薛刚反
唐》、《末代皇帝传奇》、《红色追剿1949》、《隋唐英雄3、4》、《天堂不相信眼泪》、《孤胆英雄》、《我把忠诚献给
你》、《神医传奇》、《布袋和尚新传》、《独立纵队》、《东北剿匪记》等剧首轮以及部分二轮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精品电视剧业务,储备了丰富的电视剧剧目。2014年,公司独家投资、制作的电视剧中有八部
已取得发行许可证,分别为《神医安道全》、《布袋和尚新传》、《末代皇帝传奇》、《神医传奇》、《我把忠诚献给你》、
《红色追剿1949》、《隋唐英雄之薛刚反唐》、《我有一个梦》,均在本报告期内实现发行并确认收入。其中,《隋唐英雄
之薛刚反唐》、《末代皇帝传奇》签订了首轮上星发行合同,并已于2015年分别登陆江苏卫视、安徽卫视播出。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开机或基本完成拍摄,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证的剧目如下:
  序号                        剧目                           进展状况                   暂定集数
   1                      《大玉儿传奇》                     后期制作                     50集
   2                      《地雷英雄传》                     后期制作                     40集
   3                      《独立纵队2》                      后期制作                     50集
   4                 《婚姻攻防战之爱要付出》                 拍摄中                      50集
   5                       《母爱如山》                       拍摄中                      50集
   6                       《镖王传奇》                       拍摄中                      50集
    报告期内,《隋唐英雄3》、《隋唐英雄4》、《七年之痒》、《血色黎明》、《东方红》、《红色追剿1949》、《新乌
龙山剿匪记》等多部影视剧在全国各大卫视频道及地面频道播出,获得市场和观众的广泛认可,“长城”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进一步提升。其中,电视剧《隋唐英雄》系列已经成为长城影视“高收视精品力作”的典型代表。2013年春节期间,《隋唐英
雄1》、《隋唐英雄2》湖南卫视独播,收视率稳居晚间黄金档收视率第一,刷新全国十年来收视记录;2014年上半年,《隋
唐英雄3》、《隋唐英雄4》分别登陆湖南卫视、江苏卫视独播,以高收视力压群雄,问鼎收视冠军宝座;2015年春节期间,
《隋唐英雄之薛刚反唐》继续登陆江苏卫视独播,在竞争激烈的晚间黄金档获得不俗收视。
    2、广告业务
    公司与上海胜盟、浙江光线经过半年多的融合,在发展战略、品牌宣传、版权资源、客户资源和营销推广等方面实现了
全方位的资源共享,协同效应初步显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广告及其他业务收入11,025.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7.54%,
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从上年的2.52%增至21.71%。随着公司构建广告“托拉斯”的战略构想逐步实施,内容业务与广告业务
必然会深度契合,发挥1+1大于2的整合效益。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收入
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507,764,060.95              439,209,047.80                          15.61%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主要系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大,投资拍摄的影视剧数量增加,报告期内电视剧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同时广告业务板块新增
上海胜盟和浙江光线合并所致。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4]323号、证监许可[2014]324号),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利润构成和来源发生重大变动,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由五金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转
变为电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及其衍生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
值,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后续发展空间,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82,172,769.37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35.88%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76,415,094.34                                  15.05%
2          第二名                                              32,169,811.32                                   6.34%
3          第三名                                              28,301,886.8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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