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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1:关于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6

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1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于近日收到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作出的(2022)闽03破7号之一《决定书》,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2年8月25日,众和股份向莆田中院提出申请,称公司治理机制完备且能够正常运转,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可以最大程度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下属子公司生产安全,并有利于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妥善维护各方利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高效推动重整程序,请求莆田中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莆田中院认为,众和股份具备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能力,公司已制定《重整期间财务管理办法》、《重整期间证照和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具有较为规范的管理机制,且管理人也已拟定了《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及营业事务监督方案》,众和股份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将有利于维护债权人、职工的权益,也有利于促进重整成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决定如下:

准许众和股份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1.莆田中院《决定书》(2022)闽03破7号之一。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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