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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1: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资源入股股权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资源入股股权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众和新能源”)、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收到马尔康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尽快落实金鑫矿业政府资源入股股权的通知》【马尔府发(2022)11号】,具体内容如下:

“金鑫矿业于阿坝州马尔康市持有四川省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马尔康党坝锂辉石矿采矿权(证号:5132000811201)、四川省马尔康县党坝乡锂辉石矿勘探探矿权(证号:T51120081203021190)。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资源管理办法》《阿坝州矿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鉴于金鑫矿业取得了上述矿业权,州、市政府基于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享有金鑫矿业25%股权。但截至目前,金鑫矿业及其股东阿坝众和新能源、海南国城常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国城常青”)、广州国城德远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城德远”)尚未能落实政府入股事项。

由于股东阿坝众和新能源、国城常青、国城德远各持有金鑫矿业50%、48%、2%股权,阿坝众和新能源、国城常青、国城德远应按其持股比例各自向州、市政府或其指定主体无偿过户金鑫矿业12.5%、12%、0.5%股权,使州、市政府享有的金鑫矿业25%股权登记至州、市政府或其指定主体名下,以落实政府入股事项。

请金鑫矿业及其股东阿坝众和新能源、国城常青、国城德远配合州、市政府尽快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过户手续。”

二、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2-038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尽快落实金鑫矿业政府资源入股股权的通知》【马尔府发(2022)11号】。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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