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15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1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控股子公司股权 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1年9月8日诉讼受理日期:2021年8月31日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李剑南、王辉、张烈、王子平、李会秋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暂时不详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时不详、暂时不详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厦门国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石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山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时不详、暂时不详
姓名或名称: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黄岩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姓名或名称:喀什黄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黄岩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山
公告编号:2021-015姓名或名称: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姓名或名称:许建成
姓名或名称:陈建山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李剑南、李会秋等五位原告以陈建山、国石公司未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且催告无果,要求被告还原闽锋锂业 33.1894%的股权或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向福州中院提起诉讼。
1.判令 2014年7月9日国石公司与厦门黄岩公司之间关于闽锋锂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33.19%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2.判令2014年9月1日喀什黄岩公司将持有的厦门黄岩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3.判令厦门黄岩公司将其取得的阿坝州闽峰锂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33.19%的股权,返还给厦门国石公司,即厦门黄岩公司将阿坝州闽峰锂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33.19%股权变更至厦门国石公司名下;
4.判令五原告与厦门国石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签订的《李剑南、李会秋、张烈、王子平、王辉与厦门国石公司关于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并将股权返还,变更至五原告名下;
5.若上述股权未能返还,被告应按与原告签订的合同约定返还股权转让款29,453.22 万元,并按同期贷款利率 4 倍(合同第4.11 条)向原告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
6.判令各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 80 万元;
7.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五)案件进展情况:
1.判令 2014年7月9日国石公司与厦门黄岩公司之间关于闽锋锂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33.19%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2.判令2014年9月1日喀什黄岩公司将持有的厦门黄岩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3.判令厦门黄岩公司将其取得的阿坝州闽峰锂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33.19%的股权,返还给厦门国石公司,即厦门黄岩公司将阿坝州闽峰锂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33.19%股权变更至厦门国石公司名下;
4.判令五原告与厦门国石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签订的《李剑南、李会秋、张烈、王子平、王辉与厦门国石公司关于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并将股权返还,变更至五原告名下;
5.若上述股权未能返还,被告应按与原告签订的合同约定返还股权转让款29,453.22 万元,并按同期贷款利率 4 倍(合同第4.11 条)向原告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
6.判令各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 80 万元;
7.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公司近日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闽01财保246号】,内容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厦门黄岩公司名下持有的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33.19%的股权(保全价值以294532200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李剑南、王辉、张烈、王子平、李会秋垫付。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裁定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本案尚未审理,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将及时跟进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进行合理估计。目前,厦门黄岩公司无生产经营活动,此诉讼对厦门黄岩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尚不明确。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尚未审理,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将及时跟进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进行合理估计。目前,厦门黄岩公司无生产经营活动,此诉讼对厦门黄岩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尚不明确。目前本案尚未审理,对公司财务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尚不明确。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目前本案尚未审理,对公司财务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尚不明确。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闽01财保246号】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