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黑猫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0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05月08日以电话、短信、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05月19日在景德镇市昌南大道紫晶路9号紫晶宾馆1号楼3楼2号会议室召开。

3、会议的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虞义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毅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李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毅先生辞职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0,000股。李毅先生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后仍为公司董事,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对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证券代码:002068 证券简称:黑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张志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张志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聘任李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李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

张志景,男,198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证券部主办科员、副部长;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张志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张志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筱,女,199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西黑猫进出口有限公司主办科员、景德镇黑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政办公室秘书处副主任科员,2017年入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科副科长。

李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李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