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黑猫股份 |
保荐代表人姓名:乔绪德 | 联系电话:010-855563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金印 | 联系电话:010-855563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1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3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 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 控股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2月5日作出承诺: 兹承诺本厂及本厂所属控股、参股企业目前不存在,并且今后也不会在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与其开展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若违背上述承诺,本厂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是 | 不适用 |
2. 控股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5月30日作出承诺: 承诺将根据景焦集团在黑猫股份配股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按照黑猫股份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比例和配股价格,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黑猫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中景焦集团的可配股票。 | 是 | 不适用 |
3. 控股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7月9日作出承诺: | 是 | 不适用 |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不仅投资者利益受损,也影响上市公司改革及发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投资者既是利益共同体,更是责任共同体。基于对黑猫股份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稳定市场预期,维护股东利益,景焦集团承诺: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9日)不减持持有的黑猫股份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2、一如既往继续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升黑猫股份业绩,以稳定真实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不仅投资者利益受损,也影响上市公司改革及发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投资者既是利益共同体,更是责任共同体。基于对黑猫股份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稳定市场预期,维护股东利益,景焦集团承诺: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9日)不减持持有的黑猫股份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2、一如既往继续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升黑猫股份业绩,以稳定真实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 ||
4.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8月25日作出承诺: 2012-2014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结合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是 | 不适用 |
5.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1日出具了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参见公司2016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上公告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6. 控股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1月21日出具了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参见公司2016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上公告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公司监事方秋保先生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19年3月1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1,250股,该等行为构成违规减持。 获悉该等事项后,保荐机构及时与上市公司进了沟通,督促上市公司对方秋保先生进行专项培训,并及时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相关人员的持股变动能够合法合规,并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
(此页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 绪 德 谢 金 印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