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黑猫股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8年5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3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
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高级管理人员为: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财务总监;
    (三)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
计划达成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职责和目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年度
薪酬收入。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拉开档次,杜绝平均主义;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
相符;
    (三)薪酬制定本着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尽量杜绝短期行为,保
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以经营规模、业绩目标、工作
能力等为依据,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
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经营业绩考核收入)
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年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工资
       (一)总经理基本年薪8.8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二)常务副总经理基本年薪6.0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三)副总经理基本年薪4.8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四)董事会秘书基本年薪4.8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五)财务总监基本年薪4.8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
                         职     务                  年薪(含税)
                         总经理                    8.80-35.20 万元
                      常务副总经理                 6.00-24.00 万元
                        副总经理                   4.80-19.20 万元
                       董事会秘书                  4.80-19.20 万元
                        财务总监                   4.80-19.20 万元
    第九条        薪酬的发放
       (一)基本薪酬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发放。
    (二)经营绩效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发
放。
                               第四章   考核与实施程序
    第十条         公司每年度制定总体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年终由董事会下
设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     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有权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
和奖励方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最终形成议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三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在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一个月
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完成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工作。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向
董事会提出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第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
成重大失误的,应予以扣罚绩效收入。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即刻生效。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