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22年8月24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7)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25日